苏州市武术协会证书管理规定
2021/12/3 16:20:20
苏州市武术协会证书管理规定
一、证件种类:社团登记证、代码证、开户证。
二、证件保管:
1.协会证件由办公室统一管理。
2.严禁任何人擅自复印协会证件,更不得涂改、出租、出借、伪造、转让或出卖协会证件,违反上述规定者,追究管理人员及当事人责任,严肃处理。
3.证件使用:
1.建立协会证书使用登记簿。
2.协会证书的借用、借出及复印:由借证人在协会证书使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。证书管理人员必须在证书复印件加盖“注明用途、使用范围”的专用章,并注明有效期限。任何证件(包含原件及复印件),均需秘书长签字批准后,办公室才予办理。
四、责任罚则
1.各种证件如发生丢失,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承担全部补办费用和损失费用。
2.各种证件未按时收回,除责成管理人员收回外,并处以罚金。
五、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
苏州市武术协会
2008年5月10日